青山湖区文化馆

发布时间:2017年07月07日

南昌市青山湖区文化馆始建于195211月(原名南昌市郊区文化馆),2002年新馆竣工,66日正式更名为南昌市青山湖区文化馆,大楼占地面积8.6亩,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,使用面积4500平方米,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,总投资700余万元。现有在编人员13人,退休人员4人,其中副研究馆员2人,馆员4,助理馆员5人。馆内设三部一室一中心(即:活动辅导部、美摄部、培训部、办公室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)设有多媒体视频厅、小剧场、多功能展览厅、科普讲座厅、舞蹈排练厅、文艺创作室、青少年活动室(美术、书法、乒乓球)、声乐室、器乐室、书画室、老年大学、非遗传承基地、非遗展厅等多个群众文化活动场所,以及3个专业学会协会。12个馆属艺术团队。

2004-2012年区文化馆连续三次被中国文化部评为“国家一级文化馆”。

1989年江西省文化厅授予“灯彩之乡”、“书画之乡”称号。1992年、1999年先后被江西省文化厅命名为“灯彩之乡”,“书画之乡”。2003年被文化部群文司命名为“中国民间艺术之乡”。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艺术(灯彩)之乡”。2011-2013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(龙舞)之乡”。 2014-2016年被文化部命名为“中国民间文化艺术(灯彩)之乡”。2004-2016年间,连续四次被省文化厅命名为“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(灯彩)之乡”、“江西省民间文化艺术(书画)之乡”。 2008年省文化厅授予全省先进文化馆、南昌市文化局多次授予市文化系统先进单位,区文化馆己列为南昌市文化系统亮点单位。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项目13项,其中“青山湖区双龙戏珠”、“北刘轿舞”、“齐客过年风俗”3项己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